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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23/77749.htm

電影不會殺人,是人殺人。

布魯斯韋恩所擔任的蝙蝠俠不管在任何時空的設定裡面,最重要的一個關鍵就是「不殺」。

因為他的父母就是被強盜持槍殺害的,所以他也不用槍。

這才是小丑在第二集裡面一直挑戰他信念,逼他殺人(甚至包含小丑自己)的真正原因,因為蝙蝠俠如果沒有了不殺的信念,他跟其它在黑夜中持槍的民兵有什麼兩樣?

難道我們要因為一個精神可能有異常者的病態行徑而去否定一部從頭到尾強調正義的艱困努力,而且最後還是邪不勝正的作品?

看過一部作品,因為不認同而抵制,那是言論自由的發揮。

沒看過一部作品,因為想像而抵制,那是焚書坑儒的霸凌。

今天我們因為你沒看過的想像暴力鏡頭而抵制蝙蝠俠,那麼明天是不是我們要抵制描述暴力和革命的《西遊記》和《三國演義》?

如果你今天真的如此容易受到影響,所受到的教育如此薄弱,所擁有的價值觀如此不堪一擊,那麼我的確不建議你看《蝙蝠俠》,因為你連任何文學藝術作品都不該看。

但我受到的教育和價值觀堅強多了,不會因為一部電影而受到影響成為殺人狂啊!

(而且我明天一早還要再去美麗華看一次IMAX,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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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養了四隻貓,每天踩我咬我到處掉毛,所以如果你想懲罰我,可以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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